全国助残日 (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
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1991年5月19日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全国助残日”,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行动的助残活动。
国际聋人节 (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
世界性的聋人节日。1957年,世界聋人联合会根据欧洲各国聋人组织的倡议,决定1958年9月28日为第一个国际聋人节,并规定以后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为国际聋人节。
195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国家体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聋哑人福利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庆祝这一节日。每年此日,中国各地都为当地聋人组织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如聋人文艺演出、书画展览,以及球类、棋类、田径等体育比赛等。
国际盲人节 (10月15日)
历史上,一些欧洲国家的盲人经常在秋季举办文艺联欢活动,被称为“白手杖节”,是盲人节的最早形态。
1984年,在世界盲人联盟成立大会上,经讨论一致通过确定每年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1989年9月18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每年的盲人节期间,由省(市)盲人协会出面,残联业务部门协助,结合当地情况举办庆祝活动,以活跃盲人的生活,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盲人的关怀。1989年10月14日,中国盲人协会在北京全国政协礼堂举办了首届庆祝活动。
全国爱眼日 (6月6日)
1992年9月25日,天津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教授王码电脑公司软件中心王延华、军事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徐广第、天津医学院流行病学研究室教授耿贯一和天津和平医疗教学服务部技师董坚四人在发表《建立全国爱眼日倡议书》拉开了全国爱眼活动的帷幕。随后,京、津、沪等大城市先后举办了颇见成效的爱眼宣教活动,建立爱眼日的倡议书得到各界人士纷纷赞同,共同倡议者的队伍不断壮大。1996年1月19日卫生部等12个部委在《关于开展“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将6月6日确定为全国爱眼日。
全国爱耳日 (3月3日)
一九九八年,部分政协委员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提案。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十部门对该提案给予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调查论证后,一致同意确定每年三月三日为全国爱耳日。
世界自闭症日 (4月2日)
2007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2008年起,将每年的4月2日定为“世界自闭症日”,以提高人们对自闭症和相关研究与诊断以及自闭症患者的关注。自闭症的概念由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专家莱奥·坎纳于1943年首次提出。自闭症,医学上也称孤独症,是一个尚没有被全社会知道、了解的病症。与唐氏综合征等疾病不同,自闭症不会影响患者的面容,因此自闭症患者容貌与正常人没有区别。
残疾人活动日 (4月17日)
残疾人活动日,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五个单位联合主办的大型综合活动日。1988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决定,将每年4月17日定为残疾人活动日。确定残疾人活动日旨在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义演、义卖、义诊、义捐等助残和联谊活动,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国际残疾人日 (12月3日)
1992年10月14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联大决议要求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继续开展持续有效的活动,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联合国的这一决议是在本届联大就残疾人问题举行两天特别会议后作出的。该特别会议审议了1992年结束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和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为纲领》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北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世界精神卫生日 (10月10日)
1991年,尼泊尔提交了第一份关于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报告。之后的10多年里,先后有100多个国家参与这一活动。后来,世界卫生组织将每年的10月10日正式定为世界精神卫生日。
国际失智症日 (9月21日)
9月21日是国际失智症日,失智症是因大脑进行性的退化,导致记忆力减退,同时伴随认知功能损害的一群疾病,最常见的病因是阿兹海默症及血管性失智,目前都无法根治。不过。根据研究,有些方法确实能够延迟失智症的发生,或减缓疾病的进行。
我国85岁以上老龄人口中,三分之一患有老年痴呆症。记忆化作流沙,亲人变得陌生,心智有如孩童,世界重新归零——对于老年痴呆症患者来说,这是一个幻妙的过程;而对于身旁的亲人来说,这是不可逆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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