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资助残疾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 |
浏览:340次 发布时间:2019-09-25 14:20:31 |
2019年8月28日 广西日报 本科以上(含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 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秋)8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残联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扶残助学”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今年自治区残联继续推动做好残疾人学生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每人1500至3000元不等的资助。 今年资助对象包括,全日制高中和中专、特殊教育学校高中在校残疾学生;今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考生(以上含普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在读本专科学生。凡是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智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广西户籍残疾人学生均可自愿申请。残疾学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助学金项目残疾学生申请表》,并将《录取通知书》《残疾人证》《身份证》原件提交残联,经过初审、复审等程序审核后确定资助对象。 据悉,该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本科以上(含研究生、博士生)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元;普通中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元;高等特殊教育学院视力、听力、言语残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2020年6月底前资助资金将发放到位。 我区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教育资助工作也同时开展。自治区残联表示,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或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残疾人子女的资助,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落实。各级残联将摸清残疾人子女上学的底数,建立完善的助学机制,确保残疾人子女入学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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